
银党办〔2022〕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关于加强新型智库建设意见,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充分发挥智库服务科学决策的重要作用,加快建设西北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结合银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银川市高质量发展智库(以下简称“智库”)是指以服务银川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为目标,以高质量发展战略问题和公共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以重点产业、重要领域的政策研究咨询、重点难点问题攻关为主要方向的研究咨询机构。
第三条 智库按照“坚持党的领导、服务中心工作、聚焦人才引领、鼓励改革创新、突出成果运用、科学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组建、调整和完善,智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人才工作局。
第二章 聘任条件及程序
第四条 个人和实体单位均可加入智库,聘任方式及相应条件如下:
(一)智库特聘专家。符合以下条件的区内外知名学者、企业高管、具有丰富咨询决策经验的在职或离(退)休党政干部,可聘任为智库特聘专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心于决策咨询事业,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在擅长的专业领域有一定工作年限,专业能力强、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3.在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知名度和同行认可度,具有广泛的行业资源优势,能够搭建银川市与中央部委及各省(区)市的交流对接桥梁。
4.关心和熟悉银川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具备在银川市履行智库职责的时间精力、身体条件和个人意愿。
(二)智库合作单位。符合以下条件的区内外党校(行政学院)、社科院、高校及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商会)、领军企业、知名研究咨询机构等实体单位,可聘任为智库合作单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运行稳定、运作规范。
2.具有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和决策咨询能力,注重行业领域的咨询研究及成果运用。
3.在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权威和话语权,具有开展跨区域交流合作的良好条件,能够与各地、各部门建立广泛联系,搭建多层次咨询交流平台和成果转化渠道。
4.关心和熟悉银川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具有若干影响力较强的行业领域专家及专、兼职研究人员,具备在银川市履行智库职责的条件。
第五条 聘任程序。智库特聘专家及合作单位的聘任坚持公平公正、优中选优、分类分批,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根据实际需求动态调整,特殊情况“一事一议”。具体聘任程序为:
(一)广泛推荐。可通过自我推荐、同行举荐、部门发现等方式,向各县(市)区、园区及行业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及合作单位。
(二)资格初审。各县(市)区、园区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推荐专家及合作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报智库工作办公室。
(三)意见征求。智库工作办公室提出拟聘任专家及合作单位名单,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市委研究。
(四)研究聘任。市委研究审定聘任专家及合作单位名单,颁发特聘专家及合作单位证书。
(五)服务保障。智库工作办公室核拨经费并会同行业部门做好后续联络、使用、服务等工作。
第三章 经费保障与奖励支持
第六条 智库一个聘任周期为2年,聘任期内按照“基础补助+考评激励+项目支持”的方式给予经费保障与奖励支持,具体方式及标准如下:
(一)基础补助。根据专家参与智库实际工作情况,按照以下标准给予智库特聘专家及合作单位基础补助:
1.智库特聘专家。给予最高5万元的基础补助,用于专家参与智库决策咨询、调研交流、成果推广等活动的交通食宿及劳务补贴等。
2.智库合作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的基础补助,用于合作单位智库建设、专家及工作人员参与决策咨询、调研交流、成果推广等活动的交通食宿及劳务补贴等。
(二)考评激励。由智库工作办公室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智库考评工作。在一个聘任周期内,通过日常项目考评及终期考评的方式,对智库特聘专家及合作单位进行动态评估。根据智库建设运行、决策咨询效果、成果转化应用等情况,对考评为优秀、良好的特聘专家及合作单位,给予如下激励:
1.考评为优秀的特聘专家及合作单位。在保障基础补助的前提下,根据智库发挥作用实效及贡献情况,分别给予特聘专家3-5万元、合作单位6-20万元的考评激励。做出重大贡献的智库特聘专家及合作单位,考评激励“一事一议”。
2.考评为良好的特聘专家及合作单位。在保障基础补助的前提下,根据智库发挥作用实效及贡献情况,分别给予特聘专家1-2万元、合作单位3-5万元的考评激励。
(三)项目支持。智库特聘专家及合作单位在做好智库基础工作
来源:银川市政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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